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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藥物對光反應敏感,經光照后可加速藥物的分解,產生懸浮物或沉淀,甚至產生毒性,從而降低了藥物的功效。這類藥物通常會選用遮光性好的藥用有色玻璃瓶保存。透光性是衡量藥用有色玻璃包裝材料可靠性的重要指標之一。
截至目前(2024年3月7日),我國現行國家標準中,暫未規定藥用有色玻璃的透光率要求,只在《中國藥典》2025版藥包材征求意見稿《4023 有色玻璃容器遮光性測定法》中,增加了有色玻璃遮光性的測試方法。
以下為國內外藥典對藥用有色玻璃透光率的相關測試方法與要求:
1、《中國藥典》2025年版藥包材征求意見稿《4023 有色玻璃容器遮光性測定法》

2、USP 660

3、Ep 3.2.1

4、日本薬局方 7.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