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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1日,國家衛生健康委食品安全標準與監測評估司發布了食標秘發〔2023〕10號文件,公開征求21項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征求意見稿)意見,其中包含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產品標準1項(涂料及涂層)。
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請于2024年2月10日前登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管理信息系統(https://sppt.cfsa.net.cn:8086/cfsa_aiguo)在線提交反饋意見。

《食品接觸用涂料及涂層》(征求意見稿)主要修訂變化:
(一)關于適用范圍
刪除“標準不適用于紙涂料及涂層。”
(二)關于原料
本標準附錄中列出了允許用于涂料和涂層的基礎聚合物名單。
1. 關于管理模式:在現階段修訂中,仍延用聚合物管理為主,單體、起始物管理為輔的管理方式。
2. 關于允許使用物質名單:為滿足行業實際需求,在調研的基礎上,增補已經過安全性評估并有明確工藝必要性的原料列入附表A.1。
3. 關于鉻限量指標:本次修訂保留 GB 4806.10-2016 中鉻元素的相應要求,修訂表述 為“ND[以鉻(VI)計,SML,DL=0.01 mg/kg]”,和 GB 9685-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劑使用標準》的相關規定保持一致。
4. 關于雙酚A限量指標:GB 4806.10-2016 中關于雙酚 A 的特定遷移限量要求為 0.6 mg/kg,本次參考相關風險評估結果,修改其限量值為 0.05 mg/kg(SML),與其他產品標準的相關修訂保持一致。
5. 關于 PET 中銻的遷移限量:本次修訂刪除了 PET 中銻元素的遷移限量,由 GB 9685 進行規定。
6. 關于基礎原料名稱的統一:本標準修訂過程中,充分考慮了與塑料、橡膠、黏合劑等標準制修訂過程中基礎原料名單及與 GB 9685-2016 等標準中對允許使用物質命名的統一。
7. 其他修改:序號 23 中規定的 1,6-己烷屬于編輯性錯誤,更改為 1,6-己二醇。
(三)添加劑要求
考慮到添加劑與基礎原料均屬于原料的范疇,本標準將對添加的要求移至“原料要求”部分,并表述為“食品接觸用涂料及涂層中添加劑的使用應符合 GB 9685 和相關公告的規定”。
(四)理化指標
本次修訂調整了高錳酸鉀消耗量和重金屬(以 Pb 計)的遷移試驗條件,將高溫條件的適用范圍由“炊飲具”修改為“炊具”;增加了芳香族伯胺遷移總量的限制性要求,以控制含有芳香族異氰酸酯和偶氮類著色劑等可能產生芳香族伯胺類物質的食品接觸用涂料及涂層制品中該類物質的安全風險,同時要求應在涂料固化完成后對涂層制品終產品開展芳香族伯胺的遷移量檢測。
(五)關于遷移試驗
本標準修訂過程中針對金屬罐(罐身、罐蓋、拉環等)表面涂層在接觸酸性食品模擬物時出現的變形、融漲、生銹等情況,規定在此類情況發生時,可使用惰性基材(如玻璃)進行測試。當惰性基材為不可行時,可采用 10%乙醇替代 4%乙酸。
(六)關于標簽標識
考慮到本標準中的部分限量指標只適用于生產中使用到該類物質的產品,因此本標準除要求標簽標識符合通用要求外,還要求涂層材料及制品應分別標識根據相關標準對基材和涂層的材質。
